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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民族文化旅游的兴盛,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也日益凸现。不合理的旅游开发会给旅游地的民族文化带来许多消极影响和负面效应,如民族文化的表面化、庸俗化、商业化等。强调在保护中开发,结果是既开发不好也保护不了,强调在开发中保护,结果是只开发不保护。在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过程中,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如何与旅游结合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慎重对待的问题,既要考虑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又要有利于旅游的经济开发。因此,为了进一步探讨贵州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这一问题,有效解决贵州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和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于2005年9月25日在贵阳花溪共同举办了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研讨会。
出席这次会议的人员有贵州民族学院、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贵州省旅游局、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省文化厅、黔东南州旅游局的领导,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和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有关专家,贵州单一民族研究学会的代表共80余人。与会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畅所欲言,紧扣民族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采取专家发言、专家点评的方式,活跃研讨会的气氛,多角度地为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问题献计献策。现将此次研讨会的主要内容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研讨会上,各专家学者认为,贵州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贵州省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存在若干误区
l、对贵州省民族文化总的家底不清楚,许多搞贵州省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专家各有一大套,但都是不甚了了,知其然而已。2、对贵州省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中,什么是可以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什么是不能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什么是要讲究方式方法才能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什么是应该严格禁止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大多没有弄懂。3、贵州省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所谓市场运作。这是商人的智慧,在这种商人的智慧中,不论什么民族,什么文化,什么保护,只要政府给他特许权,只要可能,都可以进行交易。4、为了旅游开发,对贵州省民族文化进行所谓的包装。对民族文化事象乱取名字,乱作所谓商品性的解释,把这种包装称为所谓的“创意”。5、伪民俗现象严重。有几种表现:第一,是基层的文化人从根源上制造出伪民俗。第二,是为了迎合旅游者的口味,在原有的民俗的基础上“瞎编”的伪民俗。第三是所谓的开发者为了降低成本,自己想当然的编造。第四,是为迎合某些旅游者猎奇的心理和低级趣味,有意夸大民俗文化中某些部分,如性、暴力、血腥、奇婚异俗等等。6、掠夺性开发。一个地方“热”了,旅游团队一来,吃了,喝了,住了,看了,玩了,最后走了。一个旅游过程完成,村民们以自己的民族文化作为这场“生意”的资本投进去,与旅游组织“合伙”做这场“生意”。民族文化可以说是这场“生意”的基本本钱,但村民们却拿不到利润的10%,可以说这是对民族文化的掠夺。7、扶贫性开发。有时侯,贵州省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是打着“扶贫"的旗号来进行的,看某个地方穷途末路,没什么指望,就搞一下民族文化旅游开发。这种指导思想下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投资的基础是同情,而不是正常情况下的理性认识。结果是“自己热闹”一阵完事,既浪费了金钱,也影响了旅游开发的形象。8、干涉性开发。在贵州省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过多地干涉当地的民族文化的正常进行和旅游地民众的生存和发展权利。9、理不顺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面对一个民族文化事象,弄不清楚它的文化性质,也弄不清楚它其中能开发什么,不能开发什么,自然也就理不顺正常的开发与保护 的关系。
(二)原生态文化保护模式的局限性
l、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局限性:现行法律、法规没有保护原生态文化的规定,也没有现成的法律保护体系。2、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模式的局限性:保护面较宽,有17个方面。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要求,又成为圈地式的保护,不利于与外界的交流。3、生态民俗文化区保护模式的局限性:城市化现象严重,民族文化特征不突出。4、生态博物馆保护模式的局限性:凝固、定格与发展相冲突。5、民俗民间习惯法保护模式的局限性:仅对社区内的人起制约作用,对社区以外的人起不到制约作用。6、旅游开发保护模式的局限性:开发者、管理者缺乏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知识的了解,政府有关部门往往也是想当然。
(三)民族旅游开发给民族社区带来的负面影响
l、古雅淳朴的民俗民风商品化。2、社会价值观的改变。3、社会道德风尚的退化。4、流失了某些传统技能及工艺品设计图案包含的意义。
二、对策建议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研究,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在可持续发展、文化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旅游等思潮的影响之下,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学术研究,都会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如何使旅游业的发展和当地社区的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相一致?如何使旅游业的发展和当地民族社区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如何通过保护民族社区的传统文化和自然环境资源以促进旅游业在该社区得以持续发展下去?这是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因此,结合贵州实际,与会的专家学者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很好地认识民族传统文化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
必须基于对文化内涵及文化特性的最充分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文化具有消减性、传承性、变异性等特征,清醒地认识到文化保护的两条基本途径:一是对于那些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即在现代化过程中很可能消减的文化质因素,应该对其实行静态的保护方式,也对这些文化质因素加以挖掘、收集、整理,然后以文字、文物、、遗址、录音录象带等形式保护起来;二是对于那些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文化质因素则应对其进行动态的保护,即对其加以整合,并在专家、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下,用现代的主体价值观之一——市场,来生成一种基于传统又有所发展创新的文化。科学合理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就是对民族文化的动态保护。这两条途径必须同时并举,否则文化的保护就是残缺的、不完全的,未来的人们也很难从立体的角度去全方位地认识一种文化,更难体会到文化多样性的历史韵味。
(二)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和传承民族原生态文化
1、对于那些脆弱的原生态文化要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要全面贯彻执行《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并落实到旅游开发的每一项环节,实行保护为主、合理开发的原则。
2、旅游开发要多发掘多渗透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尽可能让都市服饰和现代歌舞远离各个民族风情旅游景点,还这些景点传统的民族风情旅游。3、强化民族传统美德教育,让那些远道而来的游客真切感受到各民族人民朴实善良、热情友好。
(三)正确处理好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与一般的开发项目不同,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投资大,投资论证评估难,开发涉及政府、投资商、民族文化主体以及科研等部门的方方面面,这些方面缺一不可,因此一定要摆正主次关系。政府的角色应该主要在于旅游景点的宏观布控,在于给予资金项目支持、政策引导、媒体宣传以及动用其职能有效地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等;投资商则是出开发资金,并对景区的开发和利用进行管理;民族文化主体是开发的关键因素,应该主动自觉地配合好政府、科研部门和投资商挖掘、开发本地区本民族文化质因素;科研部门则应充分利用自己文化研究的优势,对开发对象进行论证并给予科学的定位,在开发、经营过程中继续观察指导,在理论上进行适时的修正并指导开发经营活动。
(四)正确认识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
面对现代文明的强烈冲击,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备受人们的关注。现代化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一种过程,因此不存在要不要“现代化”的问题,现代化是传统文化必然的存在形式;由于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是变化着的,产生于特定生存环境的民族文化也就不可避免地要随之产生变异,要想“原汁原味”地加以保护既不可能也不应该,只能保留它的神韵。虽然出现了旅游业开发到哪里,哪里的传统风貌会急剧改变,从而令旅游者大失所望的现象,但也应该认识到,当地的居民趋于现代化的生活方式、趋同现代化文化,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并非是人为能改变的。不能因为开发民族文化旅游,就要求所有的社区居民一律保持传统面貌,希望其生活方式永远守旧。但是,通过旅游业合理、科学的开发,既可保持民族文化特色,又能满足现代人旅游的需要;文化的现代化必须以民族文化为基础,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剔除其糟粕,在继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外来文化的优秀成分。
与会者认为,旅游发展对民族文化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如何减少旅游者的进入对旅游地民族文化的剥蚀,民族社区的居民对旅游发展的态度、示范效应和憎畏感的演化过程,以及其他旅游人类学问题,都需要着手进行认真的适度超前的研究。因此,作为从事民族研究的科研工作者,需要建立特定的概念体系,来规范涉及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和管理的学术研究,使各自独立的研究能够交流到更加广泛的领域,并发挥其更大的应用效益,同时增加民族学、旅游学、资源学等学科的学术
民俗特色旅游的开发
旅游业是一门兼具经济、社会、环境和文化等多种功能的新兴经济产业,在调整产业结构、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扩大市场需求、增加劳动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并成为一些经济发展缓慢、交通不便、偏僻落后地方脱贫致富的金钥匙。旅游活动是一种文化消费活动,因为旅游活动大都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从旅游者来说,他们进行旅游主要是为了体验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参观重要的历史古迹,欣赏自然美景,享受大自然的恩惠,购买有特殊含义的纪念品、工艺品和礼物,品尝精美的佳食,进行度假或有益于自身事业和学习的探访等,这些大都是一种文化生活方式的消费,是一种文化旅游。旅游活动中的方方面面的内容都和旅游资源的文化意义直接相关,可以说,旅游资源对于旅游者来说,主要是一种能够满足其心理需求的文化意义上的存在。
在中国旅游业中,那些代表不同文化内涵的名胜古迹大都成为旅游热点。一般也说,每个地区和民族都具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风尚习俗和风土人情,这些都是地区特质的重要表现形态,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在各地区的各个生活层面,最能显示一个民风特点和文化风貌的当属本地区或本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风尚习俗。民俗文化中强烈的地域性和民间性,体现了一个地区生活方式、心理素质的积淀,也是该地区特色最直接、最真实的表现。由于民俗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传承行、集体性等特点,所以民俗旅游可以说是探求传统特色审美价值的最佳形式。
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由于它满足了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行为和旅游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内一次抽样调查表明,来华美国游客中主要目标是欣赏名胜古迹的占26%,而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士人情最感兴趣的却达56.7%。目前,无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民俗旅游均已蓬勃发展:北美的“活人博物馆”通过仿照当年格式建造的房屋、棚圈、碉堡、果园组成的“移民村”,再现了几百年前欧洲抵美移民的生活、劳动和风俗习惯;科特迪瓦利用其独特精巧的人造面具表现其传统文化,还举办了全国舞蹈节;突尼斯根据西方游客喜欢猎奇的心理,利用本国土著居民的村落古迹、山洞住宅、民族服饰和车马游玩等民俗文化来发展旅游业,已成为非洲和阿拉伯国家中的旅游大国。在我国,也有许多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成功范例,比如,1991年,深圳就开发了民俗文化村,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云南民俗旅游的开发,也为云南省成为旅游大省立下了汗马功劳;山西晋中民俗旅游让我们在游览的同时了解了晋商发展的轨迹,……这些都体现出了在现代旅游业发展中对民俗文化的重视。在民俗文化旅游的开发过程中,除了对其本身文化价值的重视之外笔者认为,还应考虑以下的一些问题:
一、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民俗文化的开发必将干扰民俗文化原有秩序和发展过程,使落后地区受到旅游者外来文化的冲击。当地居民思想行为的混乱和盲目仿效追随将淡化原有文化的特征,进而在长远角度上破坏了旅游资源特征,从而影响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这种现象在我国的许多地区业已出现,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越来越多的人追求时尚的现代生活,大多数民俗文化形态逐渐淡出入们的生活,成了人们逐渐遗忘的角落,民俗发展后继无人,青黄不接,许多已经面临断线的危险。还有一些民俗旅游村落在外界的影响之下,日常生活已面目全非,与外界趋同,掌握传统的民俗技艺的人也逐渐减少。近期,河南大学做了一次暑期社会实践调查,他们组织了一个民俗文化考察团,沿黄河流域先后走访了三门峡、洛阳、郑州、开封和商丘等地,在调查中他们发现,“沿黄”民俗文化的现状十分令人担忧。许多人认为,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必然淘汰那些传统落后的东西,又由于民俗文化的经济效益在许多地区未被发掘,所以在城市里,除了有一些公园会定期组织一些民俗节目表演外,而像道情、皮影戏等民俗艺术,目前仅仅有少数老年艺人会表演,有些甚至已经完全灭绝。不难想象,长此以往,我们宝贵的文化遗产将在我们的忽视之下消失殆尽。
尽管我们知道,民俗是发展变化的,同时民俗文化中也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不健康、不科学的成分,但我们在旅游开发工作中还是应当尽可能的做到,在认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同时,尽量真实地反映民俗文化,保持其原生态的一面。我们应当认清,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失却自己的民俗文化特色,也就基本失去了民俗文化的生命力,更无法实现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二、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内容选择民俗文化是一个涵盖非常广泛的社会文化构成,它以民间文化和风俗为主体,包括了生产与生活习俗、娱乐竞技习俗、岁时节令习俗、礼仪制度习俗、民间文艺等,其内容非常庞杂聿富,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应当做到对开发对象的了解,并精心选择开发内容。当地民俗文化越有特色,与客源地文化习俗差异越大,越能够产生吸引力,所以,在选择开发项目时,应主重有特色的部分三、开发效益的问题作为一项产业的旅游业,其开发的目的是为了追求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作为旅游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民俗旅游的开发又有它自身的复杂性,一方面他要追求经济效益,要通过吃、住、行、就业、招商引资等带动地区经济,另一方面又不能只顾赚钱,使具有文化性的民俗旅游因商业气息过浓而影响文化内涵的体现,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平衡,才是我们进行旅游开发的长远之计。
在民俗旅游项目的开发过程中,首先应当选择恰当的经营管理制度,其次应注重开发地区的区位特征。民俗文化的旅游开发应慎选区位,注重开发区域的可进入性和环境状况,尽量依托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规模都比较大的城市,使景点构成产品组合,优化投资效果。
三、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组合状况首先,要处理好单一景点与成片的旅游区之间的关系。一个孤立景点的市场吸引力不大,可进入性也不强,应尽量组合成旅游线路进行开发。其次,要开发一个理想的民俗文化旅游胜地,应做到文化、乡情、景观三者的和谐统一,这样才能使游客从景和物中真正了解文化和乡情,使旅游活动更丰富、更真实、更有意义。
最后,旅游购物也是旅游开发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一部分。旅游购物是旅游消费中最有弹性的因素,尤其在民俗旅游中,由于民俗旅游商品能够较好的满足游客求新求异的心理,又能很好的展现当地的民俗文化,因而其开发是大有可为的。大力发展具有纪念性、工艺性和实用性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浓厚的旅游商品、食品、服饰和工艺品应当是民俗旅游开发的一个重点项目。传统产品要巩固,新产品要大胆开发,这些必将为民俗旅游开发的成功提供强大的支持。
总之,民俗旅游可以说是当代旅游业发展中的一颗闪亮的明珠,它将以它那传统、神秘、迷人的风姿为我们展现中华民族的深厚的又化内涵,作为一名旅游工作者,我们应当使它历久弥新,不断放射出迷人的光芒。
文化旅游”是近几年各地大力发展旅游业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通过在旅游项目的设计中融入历史和文化要素,可以有效避免同质化竞争的局面,提升游客体验的满意度,加强游客对当地旅游品牌的认知度和美誉度。而“民俗文化”则是文化旅游中最容易实现、也最能体现出地方特色的,是旅游资源开发的灵魂所在。游客可以通过开展民俗旅游活动,来体验风土人情,了解当地的历史生活风貌,满足自己“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感受旅游的趣味性和差异性。民俗文化由节庆习俗、民间艺术、民族手工艺品、饮食习俗、社会习俗、婚丧习俗、宗教习俗、民族服饰和建筑等构成。
众所周知,民族民俗文化肩负着传承文化根脉、珍藏历史记忆、彰显民俗特色的重任,旅游开发时,应在妥善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旧的民俗文化正在一步步远离我们,这并不是一个好的现象,对于这些民俗文化的保存自然也就成为了很多人关心的一个话题。
对于我们来说,首先需要对这一类文化要有所了解,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俗文化,我们不能盲目的全盘接受,需要对其进行有批判性的传承与发扬,对于旧民俗文化的糟粕,我们要毫不犹豫的抛弃,这样才能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
民俗文化旅游的兴起,在于其能够满足消费者的多种需求。首先,民俗文化有着很高的审美价值,能够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审美需求,带来良好的审美享受;其次,民俗文化中包含各种独具特色的娱乐活动,能够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促进游客融入当地民风民俗;最后,民俗文化维系着各民族情感,能够满足社会的精神需求,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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